杭州嘉拓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0******2G9G):

你公司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一案,本机关已于2025年05月20日作出《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余综执接调字〔2025〕第0009952号),因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有效送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余综执接调字〔2025〕第0009952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该通知书内容如下:

杭州嘉拓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1年10月17日15时53分在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 X217(漕雅线)太平红绿灯北侧进行的无准运证运输工程渣土行为,涉嫌违法。为加强管理,严格执法,请你单位于2025年05月27日17时00分到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鸬鸟中队接受询问。

特此通知。

 杭州市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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