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同时为更好地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主要内容
区市场监管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三、实施时间
2025年6月16日
四、其他事项
适用对象: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适时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相关行政行为时使用该通知。新旧政策差异:该文件不涉及新旧政策对比问题。
五、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毛超逸
联系电话:0571-89517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