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张思奇) 为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满足广大消费者购车需求,余杭区启动今年第四轮购车补贴活动,最高可享11000元。

补贴额度及时间安排 11月25日至12月31日,补贴总额不超过2600万元(含政府购车补贴和消费券),如额度用完,提前停止。

补贴形式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在发放汽车补贴的同时,叠加发放商超、3C、家电等消费券。对购买新车价格(不含税价格,下同)在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补贴1000元,叠加消费券2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补贴2000元,叠加消费券3000元;20万元(含)至30万元(不含)补贴4000元,叠加消费券4000元;30万元(含)以上补贴6000元,叠加消费券5000元。

汽车补贴及消费券申领方式消费者在政策期内购车后,将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发票号、车架号、购车金额、开票日期、银行账户等信息提交给汽车经销企业,由车企通过“余省心”平台进行申报,补贴名额先到先得。

经系统初审身份信息、发票信息、车辆信息无误后,确定兑现对象,区商务局定期向银联云闪付提供白名单用户清单,由银联云闪付向对应云闪付账户配置相应金额消费券,消费券可在余杭区指定商户内使用。

所有参加补贴活动的消费者需在2026年1月15日前完成新车上牌,车企需在2026年1月20日前在平台内完成新车上牌等所有必要信息的上传填报。区级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材料中的姓名、身份信息、发票信息、车辆信息、车牌信息等关键要素进行审核,并向车企反馈信息校验结果及错误提示;车企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错误信息修改。消费者所享受的补贴资金,由政府对补贴情况进行审计后,根据审计结果统一兑付补贴资金。

消费券使用说明 设置多张200元面额消费券,不设抵扣比例和使用门槛,消费每满200.01元可使用1张券,可叠加使用,单笔订单最高叠加20张券。

消费券须在余杭区范围内参与活动的商户使用,包括线上线下全渠道,涵盖3C数码、家电家居、黄金首饰、日用百货、餐饮酒水等多品类。消费券不允许购买充值卡、预付卡、虚拟货币等类型产品。

消费券自发放之日起30日内有效,过期作废,不再补发,不可找零。消费券须通过云闪付支付进行核销,可多次使用,核销方式以“云闪付”App活动页面为准。

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全额退货时,用户实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消费券次日返还;部分退货时,用户实付金额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消费券不予返还。

温馨提示 新车购买人、补贴及消费券申请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须属于同一人,补贴申请人、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须与云闪付账户一致。活动期间,每位申请人、每台销售车辆仅能享受1次政府购车补贴及1次消费券。

车辆经销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消费者须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恶意申请、套取补贴,未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的,不能获得财政补贴资金。

消费者若退车,则应全额退回相应补贴金额及其他消费券资金。本活动与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浙江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等其他政府购车补贴政策不可同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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