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赖锦绣(33082519******0248)、葛纬(33052119******0213):
本机立博体育2025年7月17日对你(单位)送达杭余余杭罚决字〔2025〕第00000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5年8月17日前自行拆除8处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建筑面积100.42平方米)、1处铁艺围栏(总长6.77米),而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义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五十四条的规定,作如下催告: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履行以下义务:责令30日内自行拆除8处违法建设的建筑物(建筑面积100.42平方米)、1处铁艺围栏(总长6.77米)。
2.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强制拆除。
3.你(单位)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对履行该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接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4.本机关联系方式:联系人:华遇春,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城南路9号余杭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571-88662956。
本机关执法人员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余杭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2日
